《金华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即将实行,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经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完善,正式印发《金华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二、主要政策解读
《设置标准》共有十一条,具体包括:适用范围、举办者条件、机构名称、场所设施、开办资金、章程制度、校长与教师、培训内容、资金监管、办理流程和其他事项。《设置标准》还附有《金华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
(一)适用范围条款阐述了本标准所适用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科技类培训服务范围。
(二)举办者条款对举办者的要求和条件做了具体解释,具体包括社会组织、个人和联合办学的情况。
(三)机构名称条款对申请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名称做了规定。
(四)场所设施条款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场地性质、面积、设施设备和安全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五)开办资金条款对举办者的开办资金最低标准做了限定。
(六)章程制度条款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做了系统规定。
(七)校长与教师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师资等做出了规定。
(八)培训内容对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材料做出了规定。
(九)资金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做出了要求。
(十)办理流程条款对申请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流程做出了规定。
(十一)其他事项条款对本标准的解释权、试行年限等作了规定。
三、实施时间
本标准自发布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解释单位: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解释人: 马苏娟
联系电话:0579-82270195
金华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金华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