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079099554XX/2022-0696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金市科〔2022〕6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2-09-15 15:40:57
统一编号: ZJGC05-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5 15:4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科技局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开发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292


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探索更为高效灵活的研发攻关组织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创新组织者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政府部门紧密参与,将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效组织起来协同攻关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创新联合体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斗主力,是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建条件

(一)牵头企业条件

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则上为行业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占比在4%2000万元以上,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具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和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市级(含)以上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牵头单位是创新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创新联合体的主要负责人,依据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变化,可调整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

(二)参与单位条件

参与单位一般为产业链的骨干企业,在产业链细分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并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参与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相关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优势地位,能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支撑。

(三)创新联合体组建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聚焦三大高地建设,围绕我市“2+4+X”产业体系,及现代农业、海洋经济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为根本,充分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创业优势,以创新联合体专项形式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

2.完善组织架构。创新联合体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利益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应制定组织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攻关组织和建设运行,各参与单位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建设分工及协作方式,成立高效的创新联合体管理协调机构,可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技术攻关路线图,着力推动技术研发和生态孵化。

3.创新运行机制。根据不同攻关技术领域,创新联合体要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攻关、收益分配激励、知识产权权益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创新联合体应建有完善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人由牵头单位、属地科技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联合体日常运营的协调。创新联合体以攻关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吸纳新成员或调整原有成员,攻关结束后可解散或继续开展下一个攻关项目。

三、组建管理

创新联合体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建,常年受理,同一领域不重复组建。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攻关任务。市科技局根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主动设计创新联合体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设立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项,明确攻关量化指标和攻关期限等内容。

(二)揭榜联合体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牵头企业联合相关单位按照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项的相关要求制定建设方案,以牵头企业名义申报(揭榜)。

(三)项目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攻关方案进行评审论证。通过评审论证的创新联合体,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由市科技局发文将其列入市创新联合体名单,命名为金华市×××创新联合体

(四)管理与考核验收。项目攻关阶段,创新联合体成员变更、分工调整等重大事项需报科技部门备案。由市科技局组织对创新联合体进行评价验收。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和创新机制建设、成员单位合作和人才交流情况等,考核结果合格的,给予后续财政补助支持,不合格的给予中止,结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验收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四、支持保障

1.加强统筹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对创新联合体建设的统筹布局,以市场为导向,在特色优势产业中择优布局创新联合体建设。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纳入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加强本辖区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引导和管理,鼓励设立县级创新联合体,作为省级、市级创新联合体的后备队。

2.加强政策支撑。探索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对省、市创新联合体给予资金支持,持续3年。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探索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金融资本投入,多元化支持攻关任务开展。市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项采用择优委托方式设计,牵头单位在申报时不受限项限制。优先支持市创新联合体申报省创新联合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3.加强精准服务。建立市、县联动支撑和跨部门协同支撑机制,市相关部门加大对创新联合体的扶持。高校院所、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行业协会加大对创新联合体的协同服务和参与力度。选派一批科技人员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入驻创新联合体,参与组织协调、方案设计、技术攻关、咨询服务等事务,提升攻关效能。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22108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参考提纲

 


附件

 

金华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参考提纲

 

一、攻关意义

二、主要研发内容

三、预期标志性成果及水平

四、组织架构

五、运行机制

六、经费投入与保障措施

七、进度安排


(全文下载)关于印发《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图解《金华市创新联合体组件与运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