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
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扎实开展人才科技攻坚行动,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7号),保障政策落地,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并与市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多轮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7号)。
三、细则解读
(一)总体框架与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细则内容、有关要求、申报信息三部分:
1.细则内容
《实施细则》严格对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13条具体政策,制定了46条政策实施细则,包含政策说明(明确扶持对象、申请者条件及政策解释)、申请材料、奖励(补助)流程、责任单位/处室等四方面内容。
其中,奖励(补助)流程明确流程方式、兑付时限,根据申报奖励(补助)政策的流程不同,将政策兑付流程分为三类:无需企业填报申请材料的“见文即奖”流程(涉及22条政策)、企业主动申请的“自主申报”流程(涉及6条政策)、科技部门定期发文统一申报兑付的“集中申报”流程(涉及14条政策)。每一类兑付流程都制定了启动、审批、兑付等步骤的标准。
2.相关要求
为提高科技创新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科研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加大科研诚信管理力度,在《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中明确了申请者基本条件、审核拨付注意事项、科研诚信管理、部门责任和实施期限等事项。
3.申报信息
《实施细则》中制定了统一的申报信息格式与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金华市科技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报表》、《关于申请金华市科技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的承诺书》,旨在统一申请信息,简化申报流程,加强诚信自律。
(二)细则特点
1.明确流程,简化申请
确定了“见文即奖”、“自主申报”、“集中申报”三类奖补流程,每一类兑付流程都制定了启动、审批、兑付等步骤的标准。政策兑付流程遵循“应简尽简”原则,超过一半的奖补类政策采用“见文即奖”流程,以“无感支付”方式将资金兑付给企业。“自主申报”与“集中申报”类政策均通过网上申报(金华科技大脑等平台),简化申请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优化内部流程
遵循“数字赋能”,拟采用线上电子审批流程替代以往审批流程,收到上级认定文件或企业申报材料后,由县(市、区)科技局、市科技局各处室对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拟定意见,经市科技局业务分管领导确认,最后由市科技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将申请结果线上流转给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3.完善管理体系
《实施细则》对扶持对象基本条件、审核拨付事项、科研诚信管理、各部门职责等进行说明,并统一制定《金华市科技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报表》、《金华市科技创新政策享受申请承诺书》,完善企业申请信息、信用承诺等管理。
4.县(市)参照,自主施行政策
各县(市)参照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具体政策与操作流程,制定有关科技创新政策细则。
四、适用范围
金华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五、实施日期
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2月11日。
六、解读责任
各条款责任主管部门负责解读。
解读机关:
金华市科技局
金华市发改委
金华市国资委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解读人:
金华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监督处 来 怡(82270003)
金华市发改委产业处 倪 坤(82397107)
金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潘云霞(82068302)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 杜群峰(8217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