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级星创天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即将施行,现将该《管理办法》涉及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农〔2016〕167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创业空间,建好省级、国家级星创天地培育库,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本办法制订,经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完善,正式印发《金华市星创天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政策解读
《管理办法》分为六部分。
(1)概念:进一步梳理星创天地概念(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双创载体、服务平台)。
(2)任务:进一步明确星创天地任务(依托载体、面向主体、提供服务、打造平台)。
(3)备案条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规定了星创天地备案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实施主体、产业支撑、服务设施、服务队伍、管理制度等五方面要求。
(4)备案程序:规定了星创天地申请备案所需材料,县(市、区)及市属单位各自的申报备案程序。
(5)服务管理:明确了星创天地服务管理模式、绩效评估、奖惩措施等。
(6)附则:规定了施行期限及有效期。
解读机关: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方黎明
联系电话:0579-8246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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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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