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精神,根据我省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金华实际,我局制订了《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科技局综合协调处,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8253114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联系人:傅云波,联系电话:0579-82476263。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1日
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重大科创平台效能提升、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链主企业培育和大孵化集群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做深做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坚持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行、产学研协同、市县联动,有序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促进成果高效转化,提升创新要素配置效能,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动力。
到2027年,实现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对县(市、区)、在金重点高校、重点科创平台、重点产业链和区域性孵化集群“全覆盖”,建成省级中心5家以上,市级中心15-20家;到2030年,推动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打造一批标杆示范中心,助力建设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地。
二、建设布局
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我市重点产业链、重大科创平台、高校重点学科等高质量发展,分层分类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1.高校院所主导型。支持高校、省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主导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依托自有科研资源,拓展验证功能,提供专业化服务。
2.链主企业主导型。支持有条件的链主企业主导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和行业开放共享,提供验证服务。
3.政府投资主导型。支持地方政府、高新园区等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专业团队运营、专业机构支撑等方式,提供验证服务。
4.服务机构主导型。支持专业能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主导建设概念验证中心,聚焦细分行业、特殊应用场景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布局概念验证体系
1.加强协同联动。加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根据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布局建设。对符合要求、绩效突出的概念验证中心,由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并向省科技厅择优推荐。到2027年,创建省级概念验证中心5家以上。〔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系统谋划。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概念验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制定、认定评价、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明确建设标准、布局领域、认定程序、评价管理等要求,加快形成多层次、全覆盖、高效率的概念验证体系。(市科技局)
3.分层分类建设。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研究型医院等发挥人才优势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科研成果以及相关优势领域成果开展验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重点面向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验证服务。支持地方政府依托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孵化集群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支持第三方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卫生健康委〕
(二)提升概念验证能力
4.服务重点产业。紧扣重点产业链需求,聚焦高能级科创平台、先进制造业平台和区域性孵化集群,依托现有高校院所、研发机构、链主企业的基础设施,通过“直接认定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布局新建一批”的方式推进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线提供原型制备、样品样机试制、商业可行性验证和知识产权布局等服务,推行“技术成熟度+商业化适配度”双维度评估体系,降低创新成本与风险,加快抢占新赛道,助力打造“浙中数港”“浙中医谷”等若干标志性成果。2027年,实现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对重点产业链和区域性孵化集群的全覆盖。(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5.服务区域创新。根据区域、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市区聚焦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及信创、机器人、低空经济,兰溪聚焦镁材料,东阳聚焦新型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义乌聚焦生命健康、光伏及储能,永康聚焦电动工具及农机装备、智能家居,浦江、武义、磐安分别聚焦智能家居、工业机床和生命健康,集聚人才、技术、设备、场景等资源要素,搭建概念验证场景,为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打造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等资质的专业检验检测平台,强化概念验证服务的权威性、专业性。到2027年,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市累计入库项目1000项以上,验证项目200项以上,落地孵化项目50项以上。(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6.服务重点学科。围绕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聚焦在金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集聚的重点学科、重点团队,对优势学科、交叉学科研究成果开展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等服务;对拟继续技术攻关的项目成果开展产品验证、商业验证等服务,验证结果作为团队建设、资金保障、设备支持等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的重要条件,推动基础研究成果“应验尽验”。到2027年,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实现在金重点高校全覆盖。〔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三)发挥概念验证作用
7.支撑科技项目实施与招引。鼓励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成果开展概念验证,经市级概念验证中心验证的项目,可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市重大重点科技计划予以支持;推动研究成果“应验尽验”,对具备转化价值的成果可择优滚动支持。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出具的验证报告可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相关经费可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引导地方政府和高新区、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对拟招引的科技类项目开展前置概念验证,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提升项目甄别能力。(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8.强化科技金融赋能。鼓励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发起或参与设立概念验证(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概念验证项目。支持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以及社会化风投基金等加强与相关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合作,对投资项目开展概念验证,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验证贷”“验证保”等特色产品,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保费保额等方面予以支持。(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市金投集团)
9.规范运营管理。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晰服务承接程序、设置合理收费标准,探索“概念验证+孵化+投资”运营模式,通过概念验证服务收入、成果转化收益、企业孵化投资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组建概念验证专家库,协助开展实证前技术评估、安全评估、环境评估等。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开放验证场景,共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人才团队等,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成果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商业秘密管理机制,对概念验证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及时登记知识产权,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知识产权评议、导航和维权服务,对关键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分类分级保护。(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市科技局强化工作统筹,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单位联动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优先推荐“两重”“两新”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库,支持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平台、承接重大任务。建立建设单位为主、管理主体补助、财政适当引导的支持体系,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由地方政府或管理部门给予补助,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对列入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将概念验证人才纳入地方人才政策体系和各类人才计划,并提供相应政策保障。各地政府依法依规加大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力度,支持将企业概念验证费用纳入创新券兑付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概念验证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可结合实际细化政策举措,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本实施方案于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
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精神,提升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贯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定义
概念验证中心是以验证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的可行性为核心任务,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技术和工艺可行性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建立技术标准,推动制订工艺标准、生产标准,解决成果转化工程化问题,打通实验室成果到产品的路径,形成新产品、新产业、新赛道,有力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载体。
二、标准条件
1.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主体应为在金华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科创平台、三甲医院、科技企业等。鼓励建设主体充分利用平台、人才、设备等创新资源,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中心。鼓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综合性概念验证中心。
2.具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技术与工艺可行性、产品与场景体系、商业前景等验证能力,推动技术标准、工艺标准、生产标准的制订,并出具技术可行性报告。
3.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设施条件、可支配使用的科学仪器设备,有条件的应根据实际需要同步配套或建设验证场景。
4.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汇聚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和专家团队;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熟悉相关领域概念验证、商业咨询、投融资、创业孵化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5.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建立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具备适应开放共享要求的运行机制,整合相关科创平台及产业链上下游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服务。
6.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一般不少于20个,年度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鼓励对无隶属或关联的项目开展验证服务。实现科技成果的产品化不少于15项,且落地转化项目不少于10个。
7.具有来源稳定的运行资金,具备筹集资金推动验证成果转化的能力,鼓励单独或合作设立概念验证(成果转化)基金。
8.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强化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建设主体、服务内容,服务重点可有所侧重,并相应调整标准条件,武义县、磐安县适当降低认定标准。
三、建设管理
(一)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主体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应申报材料。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建设主体需提交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审核推荐。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名单。
3.组织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概念验证中心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发文。认定建议名单由市科技局党组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统一命名为“金华市(XX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期限为3年;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概念验证中心的管理工作,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布局建设,组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专家共享服务团,牵头开展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与监督服务,并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行业概念验证中心的申报推荐、指导服务等工作,强化专项政策支持。
2.概念验证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机制。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实施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应的分数分别是≥80分、≥60分但<80分、<60分)。对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单位,给予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
3.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地科技部门和市科技局报告。经审核仍符合认定条件的,其概念验证中心资格不变;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概念验证中心认定资格。
4.概念验证中心及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分数<60分)。
四、支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统筹推进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制定、认定评价、服务指导等工作,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负责区域内概念验证中心的服务管理、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动科技类项目招引前置验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政策扶持。对列入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平台、承接省重大任务;按其上年度对外提供概念验证和相关服务的绩效评价情况,财政科技资金给予每家每年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列入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按省财政补助资金1:1给予奖励;支持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概念验证并择优滚动支持有潜力和转化价值的成果,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报告可作项目验收依据且相关费用可开支,允许企业概念验证费用纳入创新券兑付范围,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探索开发“验证贷”“验证保”等科技金融产品。
(三)加强运行监测。建立运行监测评价机制,制定“服务能力+转化实效”量化评价体系,定期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能力建设、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综合效益等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互动交流研讨,总结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模式、新成效。
本工作指引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1.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表
2.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年度绩效评价表
附1
金华市xx(产业领域)
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表
概念验证中心名称: |
|
依托单位(盖章): |
|
联系人及电话: |
|
通 讯 地 址: |
|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年 月 日
依托单位 |
| 注册时间 | 年 月 日 |
概念验证中心名称 |
| 运营时间 | 年 月 日 |
法人类型 |
| 法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姓 名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通信地址 |
| 邮 编 |
|
产业领域 | £新能源汽车 £光伏及储能 £电动工具及农机装备 £纺织服装 £智能家居 £生命健康 £新型电子材料 £集成电路及信创 £工业机床 £机器人 £其它,请注明 |
技术方向 | □云计算与未来网络 □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 □微电子与光电子 □大数据与信息安全 □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 □结构生物学及关键生物技术 □脑科学与脑机融合 □组学与精准医学 □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器械 □生物育种与现代农业 □精细化工与复合材料 □功能材料 □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海洋与空天材料 □双碳与环保技术 □其他,请注明 ________________ |
验证内容 | □原理验证 £技术可行性验证 £产品验证 £商业验证 £其它,请注明 |
基础条件 | 场地性质 | £租用 £自有 £其他,请注明 | 场地面积 (平方米) |
|
仪器设备数量(台) |
|
仪器设备原值(办公除外)(万元) |
| 其中:软件原值 (万元) |
|
核心设备名称 |
|
依托或长期合作的高校院所/技术平台/龙头企业/医疗机构 |
|
人员情况 | 总人数 | 人 | 服务顾问专家 团队人数 | 人 |
专职服务人数 | 个 |
资金配置情况 | 总规模(万元) |
| 已投资 企业数 |
| 投资额 (万元) |
|
近两年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 | □无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近两年是否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无 □有(何时发生何事故,损失情况如何) |
验证服务情况(2024年1月1日至今) |
年度 | 总营业收入 (万元) | 其中: 服务收入 (万元) | 服务总量(次) | 累计入库项目数 | 累计验证的成果(项目)数 | 注册企业数 | 外单位委托概念验证项目总量(家) | 金华地区的概念验证项目总量(家) |
|
|
|
|
|
|
|
|
|
|
|
|
|
|
|
|
|
|
中小试基地服务能力 |
是否自建或签约中小试基地 | £ 是 £ 否 |
中小试基地 类型 | £ 自有 £ 签约 |
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报内容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2
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年度绩效评价表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 | 分值 |
1 | 基础服务能力 (30分) | 服务团队专业性 | 概念验证项目专职服务团队,应具备科技成果研发、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经纪和投融资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主要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进行挖掘征集、调研分析、组织评审、对接策划、跟踪服务。符合条件得3分。 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专家团队,主要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进行入库评价遴选、验证评估、价值分析、可行性判断为项目吸引外部融资提供各项专业指导。符合条件得3分。 | 6 |
设施设备 | 拥有相对固定的概念验证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符合条件得5分(少于200平方米的,以实际面积按比例赋分)。 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施设备和软件等原值一般不低于200万元,有必需的设备运行及制度条件。符合条件得5分(少于200万元的,以实际原值按比例赋分)。 | 10 |
成果来源 | 与相关领域知名高校或科研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科技成果来源。符合条件得4分。 | 4 |
服务标准 | 具备完整的验证评估、性能测试等服务机制,拥有概念验证整合开发的标准方法(工具)。符合条件得5分。 | 5 |
内部管理 |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形成完整的目标、服务和绩效评价等运行管理制度。符合条件得5分。 | 5 |
2 | 增值化 服务能力 (20分) | 资金配备 | 具备一定项目资金配套能力,概念验证中心配备自有或合作的概念验证资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符合条件得5分(少于500万元的,以实际规模按比例赋分);资金(基金)每增加100万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10 |
服务类型 | 提供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产品验证、商业验证等服务。符合条件得5分。 提供概念验证项目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务。符合条件得5分。 | 10 |
3 | 服务成效 (50分) | 项目征集能力 | 具备概念验证中心项目评估遴选机制,建立概念验证项目清单,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符合条件得5分(少于20个的,以实际项目数按比例赋分);每增加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10 |
服务业绩 | 年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符合条件得10分(少于10个的,以实际项目数按比例赋分);另每个无隶属或关联的项目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15 |
上年度实现概念验证技术服务额50万元及以上,符合条件得5分(少于50万元的,以实际额度按比例赋分);每增加10万元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10 |
科技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不少于15项,且落地转化(公司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临床批件申报等)项目不少于10个或落地转化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符合条件得10分,其余酌情给分;经概念验证的项目在金产业化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15 |
4 | 特色亮点工作 (20分) | 附加分 | 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制度模式、典型案例、经验交流、政务信息、主流媒体报道)等,经审核认定的,每条/次酌情得10、5、3分;创建省级中心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项目重复不赋分)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