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17:42    浏览次数:    来源: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精神,根据省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金华实际,制订了《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科技局综合协调处,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8253114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711日。

联系人:傅云波,联系电话:0579-82476263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5611





金华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精神,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意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教科人一体改革两新深度融合战略部署,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及低空经济、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坚持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行、产学研协同、市县联动,打造多层次、体系化概念验证中心体系强化验证成果与产业、企业、基金对接,服务创新需求,促进成果高效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动力。

2027年,构建全市域的概念验证中心体系,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实现县(市区)、在金重点高校、重点产业链和区域性孵化集群全覆盖全覆盖”,创成省级概念验证中心5。到2030年,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概念验证服务能力在省内处于第一方阵,涌现出一批具有金华辨识度的标杆性概念验证中心,助力我市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高地。

二、重点任务

概念验证中心依托高校院所、科创平台、研究型医院、企业、服务机构等独立或合作建设,为已明确基本原理或技术方案的早期科研成果提供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核心功能是通过小规模实验或原型开发,验证技术、产业或商业模式的可行性,降低早期创新项目风险,并为后续规模化开发或商业化落地提供科学依据。

服务重点产业

紧扣重点产业链需求,聚焦高能级科创平台、先进制造业平台和区域性孵化集群,依托现有高校院所、研发机构、链主企业的基础设施,通过直接认定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布局新建一批的方式推进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线提供原型制备、样品样机试制、商业可行性验证和知识产权布局等服务,推行技术成熟度+商业化适配度双维度评估体系,降低创新成本与风险,加快抢占新赛道,助力打造“浙中数港”“浙中医谷”等若干标志性成果。到2027年,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实现重点产业链、区域性孵化集群全覆盖。

)服务区域创新

加强市县、多部门联动,根据区域、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政校企”协同建好用好浙江大学—金华联合创新概念验证中心北大信研院东阳概念验证中心区域性科创载体。其中市区聚焦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及信创、机器人、低空经济,兰溪聚焦镁材料、纺织服装,东阳聚焦新型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义乌聚焦生命健康、光伏及储能,永康聚焦电动工具及农机装备、智能家居,浦江聚焦智能家居、工业机床,武义聚焦电动工具及农机装备、工业机床,磐安聚焦生命健康,集聚人才、技术、设备、场景等资源要素,搭建概念验证场景,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打造具有CNASCMA等资质的检验检测平台,强化概念验证服务的权威性、专业性。到2027年,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市累计入库项目1000项以上,验证项目200项以上,落地孵化项目50项以上。

服务重点学科

围绕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聚焦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光电子研究院、浙中实验室、双龙实验室等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集聚的重点学科、重点团队,重点对优势学科、交叉学科科技成果开展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等服务对拟继续技术攻关的项目成果开展产品验证、商业验证等服务,验证结果作为团队建设、资金保障、设备支持等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的重要条件推动基础研究成果应验尽验2027年,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实现在金高校全覆盖。

三、认定与管理

(一)认定条件

1.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应为在依法登记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概念验证服务机制。鼓励设立独立法人性质的概念验证中心。

2.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应当具备相对固定的概念验证专门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3.概念验证项目服务的专业化人才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专职团队成员应具备科技成果研发、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聘任中心主任1名,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熟悉概念验证、商业咨询、投融资、创业孵化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4.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核心人员应具有匹配的专业知识,龙头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工作经历或丰富的创业孵化经验,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价鼓励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互聘共享。

5.概念验证中心需单独或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6.概念验证中心需建立概念验证项目清单,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年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0,其中无隶属或关联的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5,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

7.概念验证中心需实现科技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不少于10(通过概念验证后,在金完成公司注册、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临床批件申请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等),且落地转化(公司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临床批件申报等)项目不少于10综合服务类概念验证中心,通过验证的项目创办(孵化)科技型企业不少于5家且其获得股权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实现技术吸纳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

鼓励开放式创新,鼓励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中小试服务。

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出创建(认定)申请,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部门提交推荐名单。

3.组织评审。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4.公示发文。根据评审情况,择优提出概念验证中心拟创建(认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部门发文公布统一命名为金华市XX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概念验证中心;有异议的,由市科技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日常管理

1.市科技部门负责全市概念验证中心的管理工作,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布局建设,组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专家共享服务团,牵头开展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与监督服务,并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概念验证中心的申报推荐、指导服务等工作强化专项政策支持。

2.概念验证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机制。市科技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实施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单位,给予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

3.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地科技部门和市科技部门报告。经审核仍符合认定条件的,其概念验证中心资格不变;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概念验证中心认定资格。

4.概念验证中心及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统筹推进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制定、认定评价、服务指导等工作,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负责区域内概念验证中心的服务管理、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动科技类项目招引前置验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运行监测。建立运行监测评价机制,制定服务能力+转化实效量化评价体系,定期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能力建设、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综合效益等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三)加强政策保障。对列入级概念验证中心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平台、承接省重大任务;按其上年度对外提供概念验证和相关服务的绩效评价情况,财政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补助;支持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概念验证并择优滚动支持有潜力和转化价值的成果,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报告可作项目验收依据且费用可开支,允许企业概念验证费用纳入创新券兑付范围,降低企业创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