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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即将施行,现将该《管理办法》涉及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及省、市科技创新管理政策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高效、科学、规范、顺利实施,推进“创新强市”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建设,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和调动创新发展积极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本办法,经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完善,拟印发《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政策解读
本办法共有7部分组成:总则、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实施与验收、监督与评估、项目经费管理和附则。
一是总则。根据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管理政策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分别从科技项目定义、科技项目层级管理两个方面做出了明确。
二是项目申报。主要从科技项目申报方式、申报条件、申报规定、申报材料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是评审与立项。结合日常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从科技项目立项程序和科技专家需求征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是实施与验收。分别从科技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合同签订与实施、项目合同终止条件、项目违规处理、项目验收组织等方面进行明确。
五是监督与评估。从科技项目立项与管理遵循原则、实行公开和回避制度、开展中期检查、强化科研伦理信用管理、宽容失败、项目保密与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要求。
六项目经费管理。从科技项目经费投入体系、筹集和使用方式、项目经费组成和管理制度以及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要求。
七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限等。
解读机关: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管 明
联系电话:0579-822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