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浙江汇隆晶片技术有限公司入驻深圳市级飞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7 10:32    浏览次数:    来源: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根据《北京、深圳市级飞地企业入驻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金委科领办〔202315号)相关规定,经金华开发区科技部门初审及管委会同意,金华市科技局书面审核,拟同意浙江汇隆晶片技术有限公司入驻深圳市级飞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实名。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82468931;地址:市政府大楼主楼5楼。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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