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经市科技局审核,拟推荐金华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申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及公示期结束以后收到的反映将不按异议程序处理。
联系方式:金华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电话:82468931;金华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监督处,电话:82270003;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5楼。
附件:2024年第一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拟推荐名单.docx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