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训根代表(领衔代表):
关于您领衔所提的《关于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氛围的建议》(2024年9号)收悉,您所提的建议意见针对性强,与我市产业高发展契合度高,经我局会同市经信局认真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培养企业家创新意识方面
1.强化科技企业培育。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等5个指标为重点,印发《工业乡镇抓科技创新任务分解表》,落实每月调度和闭环督导机制,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攻坚行动,目前全市累计认定省科技领军企业6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19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572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872家。聚焦“2+4+X”主导产业,加强市级项目主动设计实施,助力产业转型升级,10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市科技计划主动设计项目,344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市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23个项目列入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项目。
2.发挥企业家引领作用。为树立、宣传婺商创新典型,展示婺商风采,引领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市科培育和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发挥创新型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六届“科技婺商”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创新型企业家成长案例。
3.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强化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光电子研究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建设,发挥创新策源地作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2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金华获奖总数居全省第4位,3位专家获评省突出贡献科技特派员、9位专家获评省优秀科技特派员,3个单位被评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
二、关于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方面
1.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链五端”机制。推动成果转化体系从一维向多维拓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供给端、需求端、人才端、资金端、服务端“五端机制最优”。成立联合创新概念验证中心,与中技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构建“成果供给-概念验证-技术交易”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成果转化指数首次进入全省第二梯队。概念验证中心入库项目170余项,已完成50余项科技成果需求评估和实地调研,截至目前“浙大生工食品学院新型饲料添加剂”等6项已完成落地,“浙大电气学院强电磁脉冲辐射系统”等5项意向落地。推动金华工科会转型升级,已成功举办首届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大会(浙江)和2023国际量子光子学大会。
2.推进“十百千万”赋能工程。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双链融合”,采取集聚式、一体化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方式,解决产业链的痛点,打通创新链的堵点,启动实施“十百千万”科创赋能工程,计划聚焦10条重点产业链,赋能10个制造业重大科创平台,与100所大院名校开展合作,实施1000项项目,集聚10000名科研人员,以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推动产业创新加速蝶变。
3.加快推进“三支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持续实施“双龙计划”人才工程,深化“才聚八婺、智汇赋能”行动,完善“引育用留”人才工作全链条机制。持续迭代人才政策,尤其是2022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双龙计划”推进创新驱动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入实施“双龙计划”加快打造浙江中西部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等多项政策。同时,依托“浙里人才之家”推出“i金华”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将“双龙计划”申报平台、人才创业创新高频政务事项等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人才政策即来即推、无感智配,人才创新创业事项服务“一码认定、一键联办”。
三、关于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方面
1.加快政策兑现激励。2024年,金华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24〕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涉及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政策10条、高质量发展“2+4+X”产业集群9条政策、推进新型工业化政策30条,围绕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出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等若干政策,并上线“金华政策智配”,向企业精准推介惠企政策。
2.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立法。拟加快《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生态链五个方面进行规范,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深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融合和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提供法制保障,目前已递交市政府审查,计划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市人大审议。
3.加快科技创新政策迭代升级。拟整合修订《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7号)、《中共金华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金委科领〔2022〕1号),制订出台《关于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政策意见》,从提升科创平台战略引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国际及区域协同创新、推进科技金融融通等五个方面制订出台操作性、针对性更强的科技创新政策,目前正在修订完善阶段,争取2024年10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关于建设未来产业科创企业孵化基地方面
1.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市政府印发了《金华市“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次培育工作方案》,完善了金华市优质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引导更多企业走上“专精特新”道路,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与发展,同时开展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赋能专场对接会、“科创金融赋能尖峰——金华市专精特新企业赋能发展高端论坛”等活动,帮助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截止目前,全市共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6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72家,省隐形冠军32家。2024年以来,市经信局多次召开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培训会,邀请工信部、省经信厅领导听取我市“小巨人”申报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邀请省工信院一对一辅导我市“小巨人”申报企业修改申报书,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
2.加快科创平台建设。重大科创平台方面,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光电子研究院获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地方研究院评估A级,为浙江师范大物电学院冲刺光学工程博士点提供支撑;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浙中实验室)积极推动省实验室筹备建设,正式场地正在推进政府专项债。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619家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有省级研发机构947家,其中省新型研发机构6家、全省重点实验室4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28家、省企业研究院184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725家。
3.打通转化渠道。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畅通“实验研究—概念验证—中试转化—规模产业化”的成果转化产业链渠道。积极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开展合作对接,达成共建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浙中分院共识。通过建立概念验证中心、联合创新中心及中试基地,支持和培育一批科创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系统推进原创科技成果在金华落地产业化
五、关于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方面
1.加强信用机制建设。近年来,发改部门牵头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审批替代型或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通过信用承诺部分取代前置手续、审批报件,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压缩审批手续、加快审批时限。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全面规范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并依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实施联合惩戒。持续完善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按照打造“创造最活、保护最严、生态最优”的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升格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级义乌快维中心成功扩项,国家级永康快维中心成功获批。2023年,与人保财险、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完成知识产权保险440单,保额2.15亿元。下一步,一是构建以系统高效治理为目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建立“企需我应、精准服务”机制;二是构建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目标的创新引领体系,引领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高质量创新成果;三是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全链条金融服务创新,落地知识产权证券化;四是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和备案许可工作,组织市区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3.落实免责容错机制。健全宽容失败的尽职免责机制,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人才发展相关项目,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尽到诚信和勤勉义务的,可以按照规定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并在市农科院开展科研人员创新激励改革试点,允许科技人员在研究方向选择、经费使用等方面有更多自主权。鼓励科技人员进行成果转化,探索依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完成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给予80%以上的权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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