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战疫情抢发展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09:1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2022年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二季度完成当年度计划投资额25%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办理流程

本政策无需企业申报,由统计部门提供满足奖励条件的企业名单,区科技局审核并计算奖励金额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拟确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兑现。

(三)兑现时间

2022731日前。

(四)咨询电话

科技局:邵雅婷,联系电话:82468931

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减免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入驻企业减免租金的市区非国有资产的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运营主体实际减免租金金额的50%补助,最高30万元。

(二)办理流程

610日前,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通过财政金阳光系统进行申报,区科技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对拟确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1.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金减免奖励项目承诺书(附件1);

2.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减免申报表(附件2)

3. 享受房租减免企业入孵协议;

4.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减免文件、房租发票(返还协议、返租证明)等

5.其他可以佐证租金减免(返还)的材料。

(四)兑现时间

2022630日前。

(五)咨询电话

科技局:邵雅婷,联系电话:82468931

 

附件:1.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金减免奖励项目承诺书

          2. 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减免(返还)补助申报表


附件1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补贴项目承诺书

 

**区科学技术局:

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已充分了解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减免补助的相关政策要求,并自愿承诺如下:

1.承诺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相关附件材料真实、有效,无涉密信息,可以公开。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

2.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各类失信名单。

3.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承诺自愿接受市、区科技局组织的相关监督检查,若违背本承诺内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科技企业孵化器租金减免(返还)补助申报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在孵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企业负责人

手机

执行减免(返还)政策起止日期

租用面积(m2

房租减免(返还)金额(万元)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合计天数

1











2











3





















合计



备注:企业类型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