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7号)和《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华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科技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科〔2021〕72号)精神,经审核,拟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列入金华市区科技信贷合作银行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合作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个人应采用实名提出异议。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监督处82469767,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82468931;地址:市政府主楼528室、523室。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