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部分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8 08:0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科技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精神,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一条修改为:“一、增加研发投入。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其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国有企事业单位当年研发投入可以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在‘亩均论英雄’评价中,加大研发投入权重,将研发投入视同亩均税收;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上调一档。”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2年224日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方玉婷

传真:82469789

邮箱:841670862@qq.com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