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关于促进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14 12:0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金委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jinhua.gov.cn),通过网站首页阳光政务公告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kjgx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927日。

联系人:费焱,联系电话:0579-82468931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1914



附件1: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

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金委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金华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结合“九市建设”重点任务和“四攻坚四争先”行动,担当科技自立自强使命,坚持“又高又新”,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提升自主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引领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为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提供战略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汇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平台,实施一批战略性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新增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高新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新产业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到2035年,高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8%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区内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80%。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成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的先行军,基本建成浙江中西部科创中心、中国先进制造基地、全球数字贸易高地,全力打造“信创新城、贸易数谷”。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建设高水平科创平台。联动龙芯智慧产业园、前沿光电材料产业园、双江湖科教园、健康生物产业园,构建“主平台+共同体+综合体”的创新平台体系,打造支撑产业创新、驱动都市区未来发展的创新策源地。聚焦信息创新、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谋划建设“浙中实验室”,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多主体协同创新。大力引进顶尖创新力量,加快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设,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提高创新平台整体效能。支持浙江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快推进金华(理工)学院、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建设,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和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强化特色专业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创新网络,全面深化与G60科创走廊园区的创新合作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创建一批合作示范平台。2025年,金华高新区范围内招引大院名校共建研究所数量达到40家。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供应链贯通,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锻造一批“杀手锏”技术成果,增强核心领域的全产业链优势。支持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推进前沿技术在产业链关键领域的应用。鼓励采取揭榜挂帅、择优委托、滚动立项等方式,提高科研攻关的精准性。到2025年,组织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100项以上。

(三)引导高端人才集聚发展。深化实施“双龙计划”引才工程,大力引进活跃在基础研究和产业应用领域一线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培育一批适应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生代企业家,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鼓励企业布局海内外“人才飞地”和研发中心、孵化基地,开展海外并购。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金华高新区内企业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工作许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可给予最长期限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025年,金华高新区引进顶尖、领军人才100名以上,集聚人才项目100项以上。

三、培育创新创业集群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抢抓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集群一体化布局新机遇,聚焦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按照“核心引擎、点轴推进、协同联动、错位发展”的布局导向,构建“一区四园多点”空间结构,形成串联高新区、科技孵化区、特色小镇等节点的东西向带状空间,打造创业创新氛围浓厚、中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科创新城。

(二)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以信创、光伏光电、生物医药和数字贸易为核心的“3+1”现代产业体系。以龙芯智慧产业园为核心,加快培育打造具备自主可控、有国际竞争力的信创产业集群。以义乌前沿光电材料产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光电信息新材料、光伏产业、新型光源产业、智能显示材料等,打造千亿级光电全产业链集群,建设“世界光明之都”。聚焦医药制造、药材加工、生物育种等领域,完善生物医药全产业链体系,打造浙中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联通全球、接轨国际”为导向,推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共同繁荣、线上线下两个市场融合发展,全力构建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打造全球数字贸易高地。支持高新区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半导体、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

(三)扩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科技资金、产业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做大做强信创、光伏光电、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种类型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投资。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或嫁接先进技术扩大产能和技术改造。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招引力度,开展精准招商,扩大有效投资。支持打造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基地。

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支持领军型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强化项目联合攻关,建立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金华高新区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支持清单,给予研发费用奖补。

(二)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持续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加快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促进初创型成长性科创企业发展。推进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企业孵化育成链条。到2025年,金华高新区范围内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00家,企业研发机构500家。

(三)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实施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提质培优计划,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应用创新方法,提升创新效能。支持企业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的融合,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引导企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五、加大开放创新合作力度

(一)加快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支持建设海外创新中心、海外人才创业基地和国际科技产业合作园,鼓励引进外资研发机构和国际技术人才服务机构等,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到海外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孵化器、联合实验室等。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解决产业链不稳、不强、不安全等问题。

(二)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探索有金华特色的一体化发展模式与路径。打好金义都市区共建组合拳,大力实施共建项目攻坚行动,推动形成思想共融、机制共建、规划共绘、改革共推、产业共育、民生共享、设施共联、生态共保、文明共创、稳定共抓的全域一体化发展格局,打造高水平协调发展的浙中板块。

(三)加强国内外科技创新合作。将优质资源“引进来”,集聚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支持科技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放大金华发展大会、金华工科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题研讨会等活动的影响力。鼓励在科技创新领域开展合作,举办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赛事,探索设立联合孵化器、合作创新园等。

六、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一)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数字园区建设,支持探索新型治理模式。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创新环境、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一批创新改革举措。单独给予限额推荐省、市级科技计划、载体(基地)、人才等项目的支持。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相应的经济管理和开发建设管理等权限。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等。支持金华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

(二)强化土地资源配置。探索推进全域空间治理,用好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科研用地需求。对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按规定给予增存挂钩指标奖励。全面实行“标准地”制度供地。鼓励园区企业按规定提高容积率,促进园区紧凑发展。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纳入重大产业项目名单。

(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发展投入,支持发展绿色产业。大幅度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推进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开展绿色低碳创新技术示范应用,提高园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支持金华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鼓励支持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落实屋顶绿化、光伏发电、雨水收集循环利用等节水节能措施。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创新投贷联动模式,开展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加强科技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以优惠利率发放科技信贷。支持科技企业购买商业性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并按保费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支持创投公司引进其省外、境外已投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落地金华高新区,并按实际投资额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完善人才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拓展“人才贷”“人才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深入推进“揭榜挂帅”等新型科研攻关模式,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金华探索。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布局建设研发机构、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推行总部+基地”“研发+生产人才科技合作飞地。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百博入企”计划,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合作机制推进浙中科技大市场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金华)建设

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金华高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规范高新区管理机构设置,强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职能设定和岗位设置上要聚焦主责主业,给予充分的财政、土地、金融等政策保障。举全市之力、全民之智创建国家高新区,提升在浙江省的战略位势

(二)强化主体责任。金义新区(金东区)要切实承担金华高新区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将园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加强对园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配置的统筹,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三)加强动态管理。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金华高新区的指导,健全评价机制,对接国家、省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和评价。支持金华高新区按程序调整区域范围,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动能。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