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金华市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8月31日在http://kjj.jinhua.gov.cn/art/2020/8/31/art_1229317784_3046013.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9月8日,我单位收到如下反馈意见:
1.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发明创造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金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议对“金华市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指标”的一级指标:“创新能力指数”对应的二级指标中增加:“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指数”栏。
2.指标解释为:“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指数”,反映综合体知识产权创新运用能力,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定量部分由产业集群引进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服务机构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数加权而得。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kjgxc@163.com。
联系人:屠平光,联系电话:0579-82468931。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