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华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16:5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201号)精神和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参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69号)文件规定。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 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三)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截至2020930日,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聘书起聘时间算起,计算至20201231日。

(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在相关栏目如实填写。申报对象需完成近三年(含本年度)27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54学时。专业课程学时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五)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工作性质、岗位发生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工作满1年,可从其他系列转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同级职称。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在线申报

(一)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线填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申报信息经单位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提交至金华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提交截止时间为1231日,逾期系统关闭。

  • 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计划类型、申报职称系列、单位隶属关系等,选择相应的申报计划进行申报,提取个人业绩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三)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论文、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等信息可从共享数据接口中自动提取,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党校、技工院校、部队院校需上传相关扫描件。

    (四)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传的附件材料若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三、事业单位人员推荐要求

    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并在系统中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单位没有空岗或有空岗但对通过评审取得资格人员不能聘任的均不得推荐,并按以下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一)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申报竞聘,并作竞聘履职承诺。

    (三)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出现“有岗不聘”现象。

    四、其他要求

    (一)今后职称初定、认定、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 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上传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如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各县(市、区)职称申报人员顺利通过系统上报,请未设置区域职称申报管理员受理点的各县(市、区)科技局,于1218日前会同所在地人力社保局添加受理点

     

    联系人:金华市科技人才与创新服务中心 朱赛群

     0579-82050147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6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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